鲁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向人民汇报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以公开助发展、助稳定、促规范,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鲁甸县民宗局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按时上传工作动态,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条(2023年民宗局部门决算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依申请公开办理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鲁甸县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实行审核把关,制定《鲁甸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信息上网保密审核程序,以制度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度,鲁甸县民宗局依托鲁甸县统一战线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公开,共计116条。
(五)监督保障
县民宗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由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特殊性,需对外公开的情况较少,存在对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丰富,公开形式、办理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改进。
2.改进情况: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统筹安排部署民宗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后方可公布,确保公开工作质量及数量做到应公尽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鲁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1月24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