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按照《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鲁甸县水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基本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网络化。
(一)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分成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重点建设项目、工作动态、防汛抗旱、水利管理、其他公开信息等类别,在政府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规范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时效和程序,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全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部门决算预算、重点项目开竣工信息等。
(二) 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请行政复议案件1件,未发生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按照《条例》确定的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并更新公开的信息,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二是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和研究,规范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单位无自主维护管理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信息发布安全,继续建立健全网站运行和管理的工作机制,规范了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和保密审查机制,完善了信息发布的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编发和审查力度,实现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不泄密,确保不出现违法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工作力度不够大、时效性不够强、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与政府和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公开主动范围做到应公开的全部进行公开;二是依申请公开的,在规定时效内及时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相关情况。
鲁甸县水务局
2024年1月28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