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发〔2019〕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减税降费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改进全县纳税服务,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形成减税降费工作合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鲁甸县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舒云辅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马 剑 县政府办副主任
晏银林 县财政局局长
林仲坤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马敏桥 县发改局局长
铁 波 县工科局局长
陈富荣 县教体局局长
陈 凯 县公安局副局长
冯 靖 县民政局局长
马 奇 县司法局局长
黄跃伦 县人社局局长
李树平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纳才相 市生态环境局鲁甸分局局长
王咏宇 县住建局局长
聂永宪 县交运局局长
王富坤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贵勇 县水务局局长
张纪平 县文旅局局长
马凤华 县卫健局局长
尹家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米高林 县审计局局长
马 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邓益虎 县林草局局长
王文杰 县扶贫办主任
赛永梅 县残联理事长
李赛先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朱照银 县人行行长
阮拥军 县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县减税降费工作;协调解决减税降费工作落实过程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推动建立行业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督导检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减税降费工作,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的落实,按时互相推送工作推进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税务局,由林仲坤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汇总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及时通报信息;解释减税降费工作各项政策,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自行调整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