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发〔2013〕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按照中央、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为切实做好全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鲁甸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组组成人员
组 长:马 良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 斌 县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撒兰忠 县政府办主任
雷大明 县国税局局长
付忠志 县地税局局长
成 员:代建敏 县发改局局长
铁 波 县经贸局党委书记
高爱国 县住建局局长
张顺云 县交运局局长
罗发洪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雷选金 县统计局局长
马永军 县公安局副政委
翟汉忠 县科技局局长
孙吉明 县经合办主任
冯昌山 县金融办主任
王永啟 县工商局局长
唐 兵 县国税局副局长
道泽勇 县地税局副局长
孙万中 人行鲁甸分行行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税局,由雷大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组职责:组织领导全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研究拟定我县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统筹协调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办公室职责:负责处理领导组日常工作,按照领导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协调、督促试点工作的开展。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结束后,领导组自行撤销。
鲁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8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