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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5 鲁甸县自然资源局 鲁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十三五”期间和2020年工作总结及 “十四五”规划和2021年工作安排
鲁甸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十三五”期间和2020年工作总结及 “十四五”规划和2021年工作安排
信息来源:鲁甸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10-25 08:10

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鲁甸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县自然资源工作目标,努力完成了各项自然资源建设任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局“十三五”规划和2020年工作总结及“十四五”规划和2021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和2020年工作总结

(一)履职尽责,强化矿政管理工作。一是持续推进矿权登记审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省、市有关矿政管理规定,积极开展矿权审批工作,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十三五”期间完成县级发证采矿权延续登记32个,铅锌矿采矿权延续登记2个,探矿权延续登记4个,探矿权注销登记1个。二是为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矿产压覆查询工作。

(二)土地整治项目。“十三五”期间,我局组织建设常规项目6个,乌蒙山贫困地区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2个,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2个,县级投资补充耕地项目2个,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项目1个。其中除县级投资补充耕地项目和国土综合整治(占补平衡)项目正在组织实施外,其余项目均已完成各项工程措施的建设任务。

(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开展情况。截止2020年8月31日,鲁甸县分三个批次共申报了15个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其中2018年报批了4个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2019年报批了4个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及2020年报批了7个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15个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均已获得省厅批复。15个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涉及拆旧复垦地块2545块6389.94亩,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1167.97亩,预计产生节余指标5221.97亩。

(四)土地调查相关工作。十三五期间完成了每年度的土地变更调查,并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鲁甸县“三调”已完成内业信息提取、外业调查地图制作、外业调查和举证工作;云南省统一时点更新调查重点地类和异常流量排查清理。鲁甸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统一时点更新、互联网+在线核查。千顷池建筑面积普查项目,建筑面积普查工作共计9个村民委员会,14067幢建筑。建筑总面积1531929.11平方米。鲁甸县工业园区卯家湾地块1:500地形测绘及图根控制测量,共计87763.41平方米;鲁甸县文屏镇安阁地块和桃源乡岔冲、拖姑地块面山绿化区1:500地形测绘及图根控制测量,共计730159.07平方米。

(五)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鲁甸县开展了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及“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五项工作任务。鲁甸县城镇周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共3810.29亩,其中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3397.03亩。全域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76005.77亩,满足《昭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下达鲁甸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576000.00亩。全县坝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86111.70亩。签订了各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240份(其中,县乡级12份,乡村级87份,村组级2141份),明确了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奖励与处罚等内容,层层落实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共设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2块,标准界桩1894颗和简易界桩3711颗。鲁甸县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以及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上图入库、落地到户5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落实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六)积极保障项目用地。为保障新增项目用地,鲁甸县先后对11个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进行修改,主要涉及电力、能源、交通、工业等项目。经过评估调查将规划期间暂不实施已布局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出,用于满足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同时,鲁甸县向市政府申请144公顷市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保障茨院物流园区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

(七)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12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的函》的函(云自然资函〔2019〕226号)和《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县对鲁甸县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评估优化调整。鲁甸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目标任务359.97平方公里,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原则,经过调出和调入数据分析处理后,鲁甸县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后面积大于下达任务,满足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调补平衡要求。目前,评估优化调整数据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鲁甸县辖区内按照2011年至2020年的“十年规划”和“八年方案”要求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中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核查4262个、开展1:5万地质灾害详查1次,详细排查了72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2016年至2020年排查、核查2171次,共计排查、核查191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2020年地质灾害隐患点193个,新增14个。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61次,开展宣传培训62次,累计培训4340余人。泥石流自动化监测11条,包括包括卫星雨量自动监测仪、泥水位监测仪、地声监测仪、次声监测仪、自动摄像仪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常规项目30个,8.03地震专规项目103个,其中大型、特大型项目19个,中小型项目84个;实施地质灾害易地搬迁项目中常规项目5个,共搬迁34户154人,总投资135万元,专规项目285个,共搬迁3809户,实际搬迁3697户,不愿意搬离原址112户,其中龙头山镇预计搬迁328户,33户与恢复重建项目重叠,不能同时享受建房政策,实际搬迁户295户,已完成搬迁;梭山镇预计搬迁590户,79户不符合8.03地震地质灾害搬迁避让条件或群众不愿意搬离原址并签订承诺书退出搬迁避让项目,实际搬迁户511户,已完成搬迁工作。文屏镇搬迁避让户数71户,已完成搬迁避让;茨院乡共5户搬迁避让户,已全部完成搬迁避让;江底镇共计283户,已全部完成搬迁避让;火德红镇共1户,已完成搬迁避让;乐红镇共计1542户;1542户已完成搬迁避让;小寨乡共100户,已完成搬迁避让;龙树镇共27户,已全部完成搬迁避让;新街镇共505户,已全部完成搬迁避让;水磨镇共357户;已完成搬迁避让。经过专业技术队伍的巡排查实施应急处置19次,排除危险267个。累计投入常规资金4672.27万元,其中省级切块资金3137.23万元,市县自筹1535.04万元;投入专项资金71962.44万元,其中用于工程治理51805.44万元,用于地质灾害搬迁避让19045万元,用于监测预警312万元,用于巡查调查及勘查评价500万元,用于县级能力建设300万元。

(九)不动产登记服务环境不断优化。一是推深做实不动产确权登记改革。自2016年9月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共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3.94万件(含查询咨询事项),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3653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397份。办理各类不动产抵押面积3905.4亩,涉及抵押金额9593.6万元。 二是加强存量数据整合,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针对存放在房产、土地等部门的档案、数据信息,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已完成2753条房产数据与宗地信息的挂接,并完成此部分数据的整理、入库,提升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三是加强统筹协调,精准做好农村不动产登记基础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12个乡镇101326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调查,图解,落宗工作,调查库完成入库101326宗。正在进行公示和三级认定工作。

(十)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将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结合巡查工作需要及实际情况,巡查人员定期梳理路线、调整巡查计划,不断扩大巡查范围。重点对我县辖区私搭乱建、无证开采、私挖盗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对各类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了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为止共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动态巡查1000余次,共发现违法行为270起,现场制止270次,立案调查94起,移送公安机关调查处理1起。其中2020年通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动态巡查排查100余次,投入巡查人数250人次,发现矿山违法行为17起,均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立案调查6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4起,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4份,立案1起。

(十一)扎实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2016年以来,国家自然资源部卫星遥感应用中心以季度全覆盖为目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通过下发土地及矿产卫片图斑的形式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其中2020年下发2019年第四季度241个土地卫片图斑,2020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共49个土地卫片图斑、2020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共10个矿产图斑进行核查。

(十二)开展各类专项清理整治行动。2016年至2020年先后开展了“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违建别墅”清理整治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专项行动等工作,对我县辖区内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加大监管整治,其中2020年自然资源部及省自然资源厅累计下发我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疑似图斑32811个,纳入摸排范围的疑似图斑共25799个组织上报,其中摸排宗地住宅类36332宗,管理类宗地602宗,产业类579宗。

(十三)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进一步抓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教育成果,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紧扣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体要求,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彻始终,有机结合,一体推进。深入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学习宣讲活动。通过不同渠道多次举办了全中心干部职工能力提升培训班,对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全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服务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忠诚实干、干净担当的作风进一步树牢。二是深入推进不动产领域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了系统机构合并,职能和人员的转隶,规范了股室和二级机构的设置,理顺了关系,保证了工作正常开展。三是积极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林业站进行整合,对基层站所人员进行了考核,加强系统内人员统一交流使用,配齐配强了中心负责人和乡镇基层所负责人。四是加强干部使用中的考核监督,出台了《鲁甸县自然资源局严格干部任用考核监督的通知》相关制度体系,实行干部试岗、交流制度。增强了干部的危机意识。五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各级党员抓党建和党党风廉政建设设责任,推进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常态化。狠抓中央和省委巡视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中央在生态环保、扶贫、扫黑除恶等领域的巡视和省委关于不动产登记领域巡视“回头看”问题,我们积极主动地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六是扎实推进系统内作风效能建设,支持派驻纪检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七是关心关注群团组织和老干部工作。支持工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活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关心干部职工和退休人员的生活和福利待遇。

二、 “十四五”规划和2021年工作安排

(一)坚持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持之以恒地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一是始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永恒的课题。立足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集中学习、集中培训、自学和廉政红色基地教学等方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为主线,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自然资源部门有关决策部署贯穿学习教育的始终;持续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常态化,定期开展党组织书记上党课活动,以灵活的方式方法抓好意识形态教育方面的创新。二是全面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一岗双责”,进一步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党党风廉政建设设主体责任,建立党建和党党风廉政建设设季度清单制,落实季度考核、半年检查、年终综合考评机制,正确运用考核结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定期党内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切实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财务定期委托审计制度。三是配齐建强班子。按照干部任用条件和任用程序,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积极向县委和市局党组择优推荐局党组班子和科级二级机构领导班子,全面配齐配强局领导班子和科级二级机构班子。四是带好带活队伍。坚持用感情感化人,用制度约束人,用机制激励人的用人机制,畅通干部选拔任用渠道,不拘一格选贤任能,深化干部统一调配,统一交流,上挂下派,竞争试岗制度,形成量化施岗,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不拘一格选人用人格局。五是完善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党组扩大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推进民主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完善财务、考勤考绩、公车管理、公务接待、住宿差旅、政府采购等制度,出台制度汇编,切实把规矩和制度挺在纪律的前面。六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提升。针对系统内不动产登记、建设工程规划项目审批、执法监察、国土量化考核等执法服务方面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征求乡镇、相关县直单位、企业、基层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制定系统内作风效能建设监督、举报、评议、奖惩、整改反馈等方面的措施,把服务优质、业务精通、能力过硬、廉洁高效作为作风效能建设的总目标,把“能办的事马上就办,暂不具备条件办的事创造条件办,不能办的事坚持原则坚决不办,把服务对象找我办事变成我主动找服务对象解决问题”作为系统内人员的行动要求,根治“推、托、懒、慢、散、乱”和“吃、拿、卡、要”等现象,全面推进全系统作风效能的改进和提升。七是强化基层所人员的使用管理,建立上下、横向交流调配双向选人用人机制,注重从基层一线锻炼和选拔人才,注重充实一线工作人员;将基层所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工作环境的改善、干部的交流任用、业务工作的下放、经费的保障,使基层人员工作舒心充实、提拔有望、干劲十足,进一步筑牢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根基。八是切实加强对群团组织和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配齐配强工、青、妇群团组织班子,支持工、青、妇依法按彰开展工作,重视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关心关注干部职工和老干部的生活福利待遇问题。九是支持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主动接受监督;坚决支持局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围绕全系统内执法服务等重点领域,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依法依纪查处系统内违法违纪案件,全面提升系统内党党风廉政建设设工作水平。

(二)坚持高质量引领发展,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一是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实施、监督体系;二是完成鲁甸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乡镇国土空间编制,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扎实推进各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初步形成全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加强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建设;四是到2025年,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五是加强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建设。加强批后监管、过程监督。建立规划监管队伍,加强规划批后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擅自变更规划的行为。六是健全规划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规划管理水平,充分尊重专家和公众意见,健全县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议事规则,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询问,逐步实行票决制。探索建立政府规划专家顾问制度。 

(三)坚持以项目建设为重点,持续加强用地供给。根据我县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用地计划需求,用好政策,用活政策,积极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多种途径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积极做好“抓项目、稳投资、增动能”,进一步强化市场对土地资源的调控机制,以线带面,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我县自然资源交易和监管平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市场规则,规范市场建设,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并完善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定期更新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开展制订城镇标定地价工作;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既要发挥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在严格保护资源、提升生态功能中的基础作用,又要发挥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四)坚持耕地占补平衡,全面推进耕地保量提质。一是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压实耕地目标管理、属地管理责任,以国土规划为引领,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保护;加大对设施农用地的审批和管控力度,支持农业生产,严防农地非农化现象。二是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管护措施,加强管护责任。乡镇政府要加强项目区后期管护工作,所有土地整治项目经验收确认为新增耕地后,一律纳入基本农田管理范围,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制度,在年度遥感影像核查或项目巡查中,一旦发现在项目区违法占地建设,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所在乡镇、村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三是充分利用“三调”和下一轮规划编制的有利时机,科学预留土地整治空间,为下一个规划期间的土地综合整治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坚持依法治理,持续强化自然资源管理执法保障。一是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水平,积极开展系统内国土、规划、林业、湿地、不动产权登记等行业法治宣传教育。二是抓好重大事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代理制度,扎实推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三是落实信访属地管理和责任考核机制,依法分类调处化解信访积案。四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法律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五是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做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加强土地制度改革过渡期有关工作的衔接。六是压实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管理责任,继续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月度卫星监测考核工作,严格考评奖惩,全方位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七是深入推进执法监察力度,继续严格落实动态巡查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日常巡查,充分发挥基层国土资源所和执法中队的执法监察前哨作用,切实将执法“关口”前移到基层一线。同时利用新的科学技术手段与以往的执法监察工作无缝对接,以便更及时地发现、制止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彻底将各类违法用地、毁林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六)坚持优质服务,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积极探索不动产登记下移乡镇办理试点,解决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减小不动产登记窗口压力。二是扎实推进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不动产“三权”登记工作,实现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常态化。三是持续做好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按照既定方案计划和程序要求,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四是加快不动产数据整合项目的实施,建立不动产大数据平台,实现基础数据融合共享。五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四送一服”工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六是深入推进档案电子化管理,提高档案的对外服务能力。

(七)坚持决胜三大攻坚战,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目标。一是持续助力脱贫攻坚。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持续推进系统扶贫“双包”工作,强化资金项目帮扶,落实土地复垦、林业生态扶贫等政策,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问题的整改工作,推进贫困村、贫困户持续脱贫。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加强河流沿线等生态红线监管力度,依法打击非法乱占乱建行为;加大对违建砂石厂、塑料加工厂、加油站等重污染企业的打击力度;持续推进矿山企业的修复治理,加大废弃矿山修复治理进度,进一步压实在生产矿山“边开采,边治理”责任,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三是稳妥做好行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风险防控,推进导向编制,完善专家论证,强化法规制约,落实领导决策,减少规划实施中的后期风险;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汛期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工作。

 

鲁甸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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