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2020年度,我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公开信息17条,其中:财务公开2条(鲁甸县住建局2019年部门决算、鲁甸县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行政审批事项15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项、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1项、龙头山景区建设项目1项、城市道路维修改造1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1项、第三中学全过程审计招标1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项、卯家湾公租房未缴费及已签订退出申请公示1项),以上均属主动公开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准确运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项;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项。需改进的方面主要有,细化相关政府服务事项,并根据需要进行公开。公开时间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开展公开工作,不拖、不延。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不断提高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三)规范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对外发布的信息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网上发布的信息均由经办人确认、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加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完善住建系统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健全信息公开流程,做到按规定分类、按时限及时发布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认真落实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单位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逐渐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有了较大改善,但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二是无专人专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基本由办公室兼顾,经常遇到与中心工作堆叠,有些事项未能及时公开。三是存在公开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四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回应关切方式单一,公众参与不够规范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会议、讲座、案例分析等多种培训方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努力培养一支政务公开专业队伍。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等,梳理制定信息公开目录,对照目录梳理、收集、发布相关信息。三是推进公开信息工作的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开展公开工作,不拖不延,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四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保存、备查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
鲁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