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阳光小区和帆船小区商铺招租工作于2025年5月7日完成。阳光小区共有4间商铺报名,分别为1-S7、1-S29、1-S32、2-S23商铺。其中,1-S32和2-S23商铺仅有一人报名,因此均按照底价20元/㎡/月签订成交确认书;1-S7商铺两人参与竞租,最终租金按照23元/㎡/月签订成交确认书;1-S29商铺共三人参与竞租,最终租金按照26元/㎡/月签订成交确认书。帆船小区共有3间商铺报名,分别为1-S1、1-S2、3-S7商铺,每间商铺均且仅有一人报名,对此均按照底价签订成交确认书。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3日(5日个工作日)。同时竞租结果在鲁甸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阳光小区公示栏、帆船公租房公示栏进行张贴。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向鲁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映。无异议的,于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到鲁甸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交房手续。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名额、指标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监督举报电话:0870-3013518
邮箱:zjjzbzx123@163.com。
鲁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