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六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根据《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非煤矿山企业的通告》(〔2023〕第(4)号)和《鲁甸县非煤矿山“四个一批”清单公示》,鲁甸县昊龙有限责任公司石牛口石灰岩矿等4个矿山已淘汰关闭,采矿权人未依法申请注销采矿权。按照相关要求,鲁甸县自然资源局拟注销采矿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2月13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鲁甸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说明理由及依据。逾期、匿名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鲁甸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4日
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