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黄角树水电站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和保护范围规定(NB/T 11097-2023)》等有关文件规定,云南昊龙实业集团黄角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昭科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完成黄角树水电站管理及保护范围的划定,并由云南君悦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划定成果进行评审,取得专家组审查意见。
黄角树水电站管理范围划界长度为22.23公里(鲁甸县 10.74 公里,巧家县 11.49 公里),划界面积 1.80平方公里(鲁甸县 0.89 平方公里,巧家县0.91平方公里);保护范围划界长度为 21.59 公里(鲁甸县 10.56 公里,巧家县 11.03公里),划界面积为 2.06 平方公里(鲁甸县 1.05 平方公里,巧家县 1.01平方公里)。
经鲁甸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划定成果(鲁甸县境内:管理范围划界长度10.74公里、划界面积0.89平方公里,保护范围划界长度10.56公里、划界面积1.05平方公里)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意见。
公示时限: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
联系电话:8121434 电子邮箱:ldfjj@126.com
附件:黄角树水电站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平面图
鲁甸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黄角树水电站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平面图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