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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 江底镇人民政府 江底镇
江底镇
信息来源:江底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15 00:08

一、基本情况

江底镇位于昭通市鲁甸县城南部,是“两省三县五乡镇”的交界处,东与贵州省威宁县玉龙镇毗邻,南与会泽县迤车镇隔牛栏江相望,西与本县火德红镇接壤,北与鲁甸坝子的文屏镇、桃源乡相连。海拔1180-2703米之间,国土面积140.9平方公里,辖7个村(社区)11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8336户31883人。

江底小蜜枣、石榴、白土瓜、南皮瓜是远近闻名的土特产品。位于仙人洞村的仙人洞,为石灰岩溶洞,洞内奇景幽深,远近驰名。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江底铁索桥(建于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有建于1944年的江底钢梁桥,建于1979年的江底双曲洪桥,建于2007年的昭待高速公路--亚洲第一公路高桥。

二、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江底镇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旅游、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江底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江底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江底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鲁甸县江底镇设8个内设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四、领导分工

保德富,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秦臻,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李文国,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教育、住建、卫健(爱国卫生)、团委、烤烟工作,挂大水井村工作组组长;联系卫生院、中学、中心小学、大水井烟叶站,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宋云江,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建、人事、司法、民族宗教、统一战线、政法综治、集体经济、工会工作,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反恐、禁毒工作,挂仙人洞村工作组组长;分管综治维稳办,主持总工会、商会全面工作,联系司法所,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段素娟,党委副书记(挂职)。协助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抓政法和基层治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王忠林,党委副书记(挂职)。负责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挂江底社区工作组组长;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范红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主持镇纪委、监察室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丁福锦,党委委员、副镇长。协助镇长负责安全生产、自然资源、气象、水务、移民、发展与改革、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工作,挂水塘村工作组组长;分管应急办、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水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办,联系自然资源所,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戚沙桃,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配合专职副书记负责基层党建、党务、组织工作,联系妇联;分管基层党建办,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张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持武装部全面工作,协助镇长负责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市场监管、集镇管理、综合执法、应急抢险、退役军人服务、办公室、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档案、保密工作,挂江底社区工作组副组长;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党政综合办、便民服务中心、档案室、综合执法大队,联系市场监管所,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马万明,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协助党委书记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文化旅游、林草、通信、商务、科技、残疾人、红十字会、防震减灾工作,挂洗羊塘村工作组组长;分管乡村文化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林业)、残联,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马亚东,副镇长。协助镇长负责财政(政府采购)、审计、民政、社会保障、工业、交通建设、电力工作,挂箐脚村工作组组长;分管财政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民政所,联系供电所,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刘剑峰,副镇长。协助镇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统计工作,协助专职副书记负责集体经济工作,挂坡脚村工作组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和集体经济发展中心(农技、农机、畜牧、经管、统计)、人居办、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环保办,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李晶,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协助镇长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反恐、禁毒工作,协助专职副书记负责综治维稳工作;联系市公安局毒品检查站及南、北收费站,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刘荣本,三级主任科员。挂大水井村工作组副组长;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夏凤林,四级主任科员。协助马亚东副镇长做好财政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附: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全天值班)

办公地址:鲁甸县江底镇江底社区潘寨

联系方式:0870—8453545

负责人:保德富(书记)

    秦臻(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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