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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 龙树镇人民政府 龙树镇
龙树镇
信息来源:龙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8-15 00:08

一、基本情况

龙树镇位于鲁甸县北部,国土面积112.1平方公里,距县城36公里、昭通市区51公里,是古时滇、川凉山地区之间和现今周邻10余乡镇的枢纽,素有“旱码头”之称。2017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国道G356线建成通车,全镇已融入昭鲁半小时经济圈;昭璞绿道穿境而过,配套设施有房车宿营地和农乐生态园。

全镇辖4个社区3个行政村114个村民小组,主要居住有汉族、回族、彝族、苗族4个民族。全镇农村户籍人口12904户41058人,其中农村常住人口9845户40128人。2019年全镇共有耕地49660亩,人均耕地约1.2亩。有中学1所,中心校1所村级完小5所,点校1所,中心幼儿园1所,民办幼儿园7所,共有教师247名。

境内分布着一大流域——龙树河,龙树属混合丘原地区,平均海拔2180米,主产洋芋、玉米、荞子、水稻、燕麦,宜发展畜牧业、林业,是全县粮畜主产区。2019年发展烤烟种植5400亩,实现产值2050万元。依托鲁甸县“全国最大马铃薯种薯扩繁基地”定位,实施脱毒马铃薯种植2.76万亩。大力实施生态修复和经济发展双推进工作,雪椒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带动全镇产业多元化发展势头正逐步凸显。粮食总产量达到6.5万吨,全镇实现经济总收入2.8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500元。

二、主要职责

(一)乡镇党委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乡镇政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乡镇党政机关统一设置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日常工作及“为民服务中心”的管理。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本乡镇基层党组织建设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乡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意见和建议,承担全乡镇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党内统计、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内关怀帮扶、党内表彰等日常工作,做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监督和服务具体工作,做好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有关工作,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做好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做好乡镇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等职责。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疫病防控、法治建设、综治维稳、公共安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置等职责。

(五)扶贫开发办公室:拟订乡镇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乡镇扶贫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监督检查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负责乡镇有关扶贫工作的数据统计、录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指导督促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四、领导分工:

王斌,党委书记。主持龙树镇党委全面工作。

李选考,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龙树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张原野,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建、村级集体经济、干部人事、人才、统战、驻村工作队管理、政法、综治、维稳、命案防控、禁毒、信访、扫黑除恶、平安创建、档案管理、保密、工会、关工委、民族宗教、公车改革等工作,负责联系协调镇乡村振兴工作。

阳琼,党委副书记(挂职)。协助张原野副书记做好驻村帮扶和队员管理工作,同时必须驻村开展工作。

臧永强,党委副书记(挂职)。协助张原野副书记做好政法、综治、维稳、命案防控等工作。

舒忠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龙树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工作,负责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反腐败等工作,围绕镇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得到落实;重点工作检查、督查问题整改。

王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持镇武装部全面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水务、移民、渔洞水库径流区水资源保护、退役军人事务、人民防空等工作,负责协调配合防汛抗旱工作。

代奠敏,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党建、组织、外事侨务等工作,负责老干部、干部规划家乡、妇联、人社、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政务公开等工作,代管龙树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

王飞,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思想文化宣传、信息约稿、文化旅游、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电力设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工作。

王俊,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审计、自然资源、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应急管理、防汛抗旱、国道G356线龙树段扫尾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资金兑付及遗留问题的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干部规划家乡工作。

李谷,副镇长。负责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发展和改革、项目规划实施、商务、科技、招商引资、民营企业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景艳,副镇长。负责教体、卫生健康、共青团、红会、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协、方志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挂钩龙树社区工作组组长

石友金,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主持龙树派出所全面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命案防控等工作。联系镇综治办、法庭、交警中队。

管艳和,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负责综合执法、消防、集镇环境卫生治理及秩序管理、两违管控、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质量监督、市场监督管理、营商环境、商会、邮政通信、土地流转、烤烟、林草、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代管亚行项目、集镇建设管理工作。

杨振旭,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协助李谷负责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发展和改革、项目规划实施、负责农业农村、产业、农村建房审批、经管、供销、统计、产业规划发展、厕所革命、气象、粮油生产安全、涉农惠民资金发放、畜牧、农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协调配合防汛抗旱工作。

陈剑波,司法所所长。主持龙树镇司法所全面工作,负责平安创建、扫黑除恶、普法教育、法制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

 

附: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鲁甸县龙树镇龙树社区17社

联系电话:0870—8471111

负责人:王斌(书记)

    李选考(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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