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水磨镇位于鲁甸中部,镇政府驻地距离鲁甸县城57.5公里。全境地形西高东低,境内大部分地区属海拔24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最高海拔3315米,最低海拔1555米,年平均气温9.3℃。自然灾害有霜冻、低温、冰雹、风灾。全镇国土总面积270.94平方公里,辖9村1社区(铁厂社区、水磨村、滴水村、黄泥寨村、黑鲁村、嵩屏村、新棚村、拖麻村、岩头村、营地村)170个村(居)民小组13739户48797人,有劳动力24188人。少数民族3512人,其中,苗族1376人,彝族1976人,其他少数民族160人。全镇有1个党委、10个总支、58个支部、970名党员,10个村级活动场所和31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辖区内有初级中学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完小11所、幼儿园8所,村卫生室10所,4个村级集镇。有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搬迁安置423户1969人。截止2020年底,10个贫困村(社区)全部脱贫出列,全镇累计减贫5083户21643人,贫困发生率降为0%。
二、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水磨镇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旅游、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水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水磨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水磨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鲁甸县水磨镇设8个内设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四、领导分工
沈吉超,党委书记。主持水磨镇党委全面工作。
张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水磨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崔鹏程,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基层治理、发展和改革(不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东西部协作、统战、民族宗教、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政务服务、驻村工作队管理、基层治理、政法、综治、维稳、禁毒、信访、平安创建、项目规划申报、招投标、验收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委办、政法委、政研室、统战部、政府办、发展和改革局、东西部协作办、民宗局、信访局、政务服务局。分管党政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戴昌鼎,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水磨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水务、厕所革命、渔洞水库径流区水资源保护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市生态环境鲁甸分局、水务局、人居办。
刘毅,党委副书记(挂职)。协助负责驻村工作队管理,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明,党委副书记(挂职)。协助副书记负责基层治理、统战、民族宗教、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丁尊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水磨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工作,负责渔洞水库径流区水资源保护督察、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纪委、县监委。
管福贵,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人社、医疗保障、集镇建设管理、两违整治、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防震减灾、救灾)、农业农村、农村建房审批、林草、电力、烟草、统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挂钩新棚村工作组组长,联系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医保局。分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队、消防队。
陈恒波,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协助负责党建、机构编制、统战、民族宗教、人事工作,负责人才、老干部、工会、商会、老龄、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县委组织部、编办,兼任镇总工会主席。分管基层党建办公室,挂钩拖麻村工作组组长。
袁德寿,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持镇武装部全面工作,负责教体、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供销、气象、邮政通讯、退役军人事务、人民防空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武装部、教体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销社、气象局、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挂钩黑鲁村工作组组长。分管退役军人事务站、协助分管党政办公室。
李海燕,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文旅、妇联、档案管理、共青团、保密、工科、科协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宣传部、国家安全委员会、档案局、文旅局、工科局、妇联,挂钩黄泥寨村工作组组长,分管镇团委。
缪瑜,副镇长。负责乡村振兴(含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财政、财务签字报账核销、税务、审计、经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县经管站、信用社。
宋天鸿,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主持水磨派出所全面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道路交通安全、非煤矿山、消防安全、反恐怖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公安局。
赛梦蝶,副镇长。负责自然资源、民政、残联、交通运输、产业规划发展、新能源(含风力、光伏发电),协助负责干部规划家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自然资源局、民政局、残联、交通运输局,挂钩铁厂社区工作组组长。
何荣贤,司法所所长。主持水磨司法所全面工作,负责法治教育宣传、依法治镇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司法局。
附: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鲁甸县水磨镇铁厂社区街上
联系方式:0870—8476111
负责人:沈吉超(书记)
张宇(镇长)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