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桃源回族乡位于鲁甸县东南部,距县城4.5公里,地处两省三县区结合部,国道213线、昭待高速公路从境内穿过。乡内最高海拔2475米、最低海拔为1910米,年平均气温12.2℃,年降水量为900毫升。全乡国土面积60.37平方公里,辖5个行政村,2个社区,113个村民小组,境内居住着回、汉、彝三种民族。总人口11909户43042人,其中劳动力人口22914人。乡内有集镇2个,中学1所,中心校1所,村完小9所,幼儿园2所,乡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7所,依法登记注册的清真寺37所。
民族文化浓郁:回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4%,所占比例在全省回族乡镇中名列前茅;信仰伊斯兰教群众众多,属于典型的回族聚居乡;境内有具有280余年悠久历史、巧夺天工、名扬省内外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拖姑清真寺,有独具特色的回族绣花、舞蹈、传统刺绣等民间艺术,有糯米粑粑、糍粑、丝窝糖、手搓荞面汤等回族风味小吃和桃源牛干巴等特色食品。
区位优势明显:地处昭鲁坝区,国道213线、昭待高速公路及其到鲁甸县城连接线从境内穿过,交通便捷。
产业特色突出:农作物种植以烤烟、水稻、玉米、马铃薯为主,其中烤烟是桃源乡的支柱产业,畜牧、林果产业发展潜力大。乡集镇有占地30亩的滇东北最大的活畜交易市场作为平台,逢赶集日,牲畜日交易量上千头,畜牧产业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全乡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68720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为35673亩,全年粮食产量为10186029公斤,烤烟种植面积为21000亩,玉米种植面积为14809亩,蔬菜种植面积为8130亩,蔬菜产量为8262150公斤。
发展前景广阔:全乡上下将以昭通中心城市发展主人翁的姿态,按照“设施现代化、村庄社区化、产业园区化、农民市民化”思路,以昭通中心城市名片、鲁甸山水宜居现代新城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定位,争当城市化进程中的排头兵、争做振兴区域经济的先行者。
二、主要职责:
(一)中共桃源回族乡委员会主要职责。
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乡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乡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乡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桃源回族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并挂牌子。乡不设政协机构,明确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其工作职责交由上述相应党政机构承担。
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和自然资源所等上级部门派出(驻)乡镇的机构,要接受乡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领导干部的任免要事先征求乡镇的意见,党群关系仍实行属地管理。
三、机构设置
桃源乡综合设置8个工作机构,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领导分工
马永全,乡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桂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马关虎,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负责集镇管理、综合执法、“两违”整治、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烤烟生产、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计划生育、气象等相关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陶明鑫,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党建、组织、人事、人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集体经济、禁毒、普法宣传等工作;牵头负责政法、综治维稳、社康社戒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会、信访、发展和改革等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杨雪萍,乡党委副书记(挂职)。负责妇联、共青团等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刘启贵,乡党委副书记(挂职)。负责基层治理、综治维稳、社康社戒等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阮博,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陶进卫,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负责宣传、意识形态、舆情、保密、档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红十字、残联、邮政通讯等相关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杨勇,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党建党务、教育体育、土地流转、集体经济等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马关兴,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持武装部全面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水利、防汛减灾、移民、河(湖)长制、白泥沟入城口改造、人民武装(含民兵预备役、民兵应急分队、人民防空、国防教育等工作)、电力等相关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马思,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负责财政、安全生产、民族宗教、应急管理、防震减灾、产业发展、能源、经贸、工信(含工业、企业、招商、商务等工作)、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执法、医疗保障、供销、合作社等相关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马胜勇,副乡长、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负责社会稳定、道路交通安全、消防、禁毒等相关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马玉川,副乡长。负责生态环境、政府采购、电子政务、行政执法、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民政(含救灾救济等工作)、住建、农村宅基地管理审批、林业草原(含森林防火灭火、林长制等工作)、退役军人事务、政务服务、儿童老龄事业、公路管理等相关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周燕,副乡长。负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项目建设等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负责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杨朝勇,乡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全乡重点工作督查。协助马玉川副乡长负责人居环境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马真布,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党群服务中心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赛永豪,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负责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及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王凡,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主持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附: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节假日值班人员按办公时间正常值班)
办公地址:鲁甸县桃源回族乡桃源社区街子社1号
联系方式:0870-8452158
负责人:马永全(书记)
桂秘(乡长)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