梭山镇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程序
各村(社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改善农村村民居住条件,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建房违法乱建行为,坚决遏制私搭乱建和违法违规占地建设行为,维护农村村民和集体的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1号)、《昭通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昭政规〔2023〕1号)、《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甸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规〔2023〕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房审批流程
在梭山镇辖区内无论是新建(原址翻建)或异地重建,只要进行农村建房或生产设施用房建设,均需审批备案,具体审批流程如下(所需资料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1. 建房人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居委员会报告。
2. 镇人民政府组织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和自然资源所到现场核查国土空间规划情况。
3. 村(居)委会审核、张榜公示。
4. 镇人民政府审查并填写相关表册。
5. 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批备案。
6. 核发建设许可。
7. 建房人提出验收申请,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8. 凭两证等材料申请不动产登记。
二、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设
高效便民依规维护群众合法建房权力,坚决制止打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
(一)依法追究问责。在查处过程中,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交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对妨害公务及组织、煽动、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强化举报受理。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举报违法违规占地、建设及改扩建(含一户多宅)等违法行为,受理单位应及时予以受理,应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进行保密。举报电话0870-8474111。
梭山镇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程序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梭山镇农村村民宅基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2. 梭山镇农村村民宅基地行政许可事项联系人
梭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
附件1
梭山镇农村村民宅基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
附件2
梭山镇农村村民宅基地行政许可事项联系人
普法课堂
什么是违法建设?
目前关于违法建设的界定,主要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过期的临时建筑。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二、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建筑或构筑物。常见的包括:
1.非法占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2.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过道、人行道等)、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3.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