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切实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3月20日修订)、《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龙树镇人民政府决定举行《鲁甸县龙树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鲁甸县龙树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时间: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7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听证地点:龙树镇人民政府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由以下人员产生
1.镇人大、镇纪委、镇各站所、乡村振兴办各推荐1名听证代表。
2.各行政村(社区)推荐2名听证代表。
3.镇政府分管领导。
4.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议。
(二)听证旁听人
名额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由社会各界报名参与。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龙树镇人民政府邀请产生。
四、具体报名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均可向龙树镇人民政府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可以采用信函、网络方式报名。报名信函寄至龙树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所(邮政编码:65710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电子邮箱:ldlsxzf@163.com。报名表可以到龙树镇人民政府或通过鲁甸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报名人在报名表中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17:30。
现场报名请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到龙树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所,报名联系电话:周奔,联系人:1828701647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龙树镇人民政府将于听证会召开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在鲁甸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微龙树公众号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等资料。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