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回族乡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管控“两违”建筑和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行为,特别是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以来,以铁腕手段整治辖区内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坚持日常巡逻巡查制度,对辖区内基本农田红线、“两违”建筑等开展集中清理整治。
2024年4月30日,经桃源回族乡综合执法队和鸭子塘社区两委巡查发现,鸭子塘社区马某某,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在基本农田里打桩建房。马某某的建房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乡村干部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思想动员、政策宣讲等工作,要求当事人停止建房,但当事人拒绝履行。乡综合执法队先后签发了《停工通知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但马某某依旧我行我素,不听劝告,仍然继续在基本农田施工。5月9日,乡综合执法队、鸭子塘社区“两委”对马某某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此次拆除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挖掘机1台,共拆除违建面积200余平方米。
耕地保护是关乎14亿人吃饭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闪失。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在此提醒广大父老乡亲,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线是耕地保护红线,任何单位个人不能触碰。若有建房需求请向村(社区)、小组反映,合理选址,报乡人民政府依法审批,禁止乱占耕地建房。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