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云南省鲁甸县公证处现已有二名执业公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恢复正常办理公证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鲁甸县公证处自 2025年3月31日起恢复公证业务办理。
二、恢复受理公证业务时间:2025年3月31日8:30。
三、地址: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四楼司法窗口。
鲁甸县公证处咨询电话:0870-3018021。
特此公告!
鲁甸县公证处
2025年3月29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