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群众:
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医保部门正在持续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在此过程中,部分医药机构因各种原因被暂停或中止医保协议。
近期,我们发现部分异地就医人员在已被处理的医药机构就医后,回到参保地无法正常报账、享受医保待遇,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就医前查询。在异地就医前,您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医保”小程序、“昭通医保”服务热线、“鲁甸医保”业务电话等途径查询就医医院是否在正常医保协议范围内,确保就医医院能正常进行医保结算。
二、确认医院状态。到达异地就医医院后,可向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确认医院医保协议状态,了解医院是否存在医保结算异常情况。尽量要求医院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结账时同步报销,若医院以医保系统故障等原因推脱,要求先自费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时,务必提高警惕。
三、保留就医凭证。无论在何处就医,务必妥善保留好所有就医凭证,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发票等,以便在报账时提供完整准确的资料。
为保障自身权益,顺利享受医保待遇,请各位参保人员仔细核实异地就医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状态。如有疑问,可拨打“昭通医保”服务热线(400-8477-666)、鲁甸县医保业务电话(0870-8124021)进行咨询。
鲁甸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
滇公网安备 530621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