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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鲁甸县委巡察办 十届鲁甸县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并公布举报方式
十届鲁甸县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并公布举报方式
信息来源:鲁甸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5-03-25 17:0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截至3月21日,十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已完成进驻工作。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将对县委办、县委宣传部、县委政研室、县委编办、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县政协机关党支部、县政府办党组、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等8家县直单位(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会议集中学习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巡察的相关文件,通报了干扰对抗巡察工作的典型案例。县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巡察的主要任务、工作方式和有关要求,并就开展好本次巡察提出了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巡察组指出,本轮巡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领域本系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委工作部门、政府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职能责任和工作特点,紧盯权力和责任,聚焦领导班子和“一把手”,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落实重大改革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情况,全面掌握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政治偏差,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深化改革,忠诚履职尽责,为加快推进鲁甸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深入查找问题,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主体责任,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做到严守纪律规矩,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巡察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据悉,县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开展为期50天的巡察,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专用电子邮箱和反映问题二维码,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附:十届县委第十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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